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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更名程序

我导师去世后,想办理继承,将房主姓名变更到师母名下,师母久居大连,房子在沈阳和平,详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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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壮 经纪人

    第一,先说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可以继承上述房产的人是谁,奶奶去世了之后事由奶奶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的,如果奶奶的父母已经去世了,那么只有你爷爷、你爸爸和其他三个子女可以继承,你不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再有就是你叔叔也就是你爷爷的其中一个儿子吧,你没有说他是先于你奶奶去世的还是在你奶奶去世后去世的,如果是在先去世的,那么有一个代位继承人的事情,就是你叔叔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继承他应当继承的产权份额,如果之后去世的,那么你叔叔的配偶、子女,就一起继承他应当继承的产权份额,只是人数增加了,其他的没变。 第二,你姨是你奶奶的亲生子女,理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有你爷爷、奶奶是不是原配夫妻,还有没有其他子女,这些都影响到继承。 第三,房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想过户给你只能其他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之后,你爷爷继承,房产过户后,他可以以买卖的方式卖给你,也可以做赠与合同公证赠与给你,两种都行,价钱买卖的税费要问房屋所在地的建委,赠与是楼房每平米60、平房是每平米40(按建筑面积算呦)。 第四,不过那种都要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而且不能有纠纷,有纠纷去法院,你的情况不复杂,继承公证需要预约,所以你最好去公证处先问问,因为还有很多需要调查的表要到相关部门填写,材料什么的要咨询公证处,所以尽量早点办。 就这些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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