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回迁房的问题

您好 我爷爷原有一套回迁房,原来的产权人是我爷爷一人。爷爷在与开发商签订的一式三份的回迁合同(有法律效益)中将产权人写为 我爷爷和我。现在爷爷已过世。现在爷爷已过世房子已经下来了,奶奶健在,爷爷还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我的父亲)。我想问问您在那份合同中我作为产权人之一,享有什么权利?如果安百分比我有多少呢?同时我奶奶在没经我同意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出租,请问她是否有这样的权利?如果没有,我又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回答的具体一些,准备着手委托律师。麻烦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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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受凯 经纪人

    老师您好,关于产权问题您是共有权人所以分得此房产一半也就是50%,您爷爷的那一半产权按继承分!也就是说,您奶奶,叔叔,爸爸,姑姑各分得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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