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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请房产、法律专家分解此房会有纠纷吗?前房主后悔有用吗?

房产、法律专家你好好!|||问题是这样的,我这个是新开盘的小区,第一任主人在没有办房产证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卖给了我,就是说他和开发商有买卖合同,为了少发钱,我托关系找了开发商把我的名字加到购房合同里,当时开发商没有让换合同,因为开发商怕有退房率。就这样合同中就是我和他的名字,两个人的名字了,然后房主和我拿着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房主和房管局说我是出资人,自愿将房屋所有权转到我名下,当然房款都给房主了。等了一周多,房管局给我办好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的房产权利是我一个人名字,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现在问题出现了,前房主因房价上涨,他老是退我钱,让我把房给他,如果不给她拿着售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到法院,说怎么着我得赔他一半的房子!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购房发票也是她的名子,我要怎么办?跪求大家给我详细分析一下!|||a.现在这房子和上任房主有关系吗?如果有的话,怎么变更?|||b.我没有结婚,我现在可以一个人买吗?|||c.是不是房产证归我名下,和开发商的合同以及购房发票就相当于作废了?|||d.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会影响我办理土地证吗?开发商给我们办土地证是按产权证还是按合同?我们这里一般都得有土地证!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蒋保凯 经纪人

    1、已经没有关系,房子已经登记到您的名下; 2、可以一个人买; 3、房产证办到你名下,但是开发商合同和购房发票仍有效,只是最终由您买了而已。 4、根据现行物权法,地随房走,获得了房产证,也就获得了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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