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子分配问题

10年前父母和哥哥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写了一份公证书,内容是:这房子总价值30万,父母出了首付10万元和装修费6万元。由于父母已退休无法办商业贷款,所以由儿子(我哥)贷款还剩余房款。由于是我哥贷款,户主是我哥的名字。现如今父母已百年,请问这个房子现在价值150万,我有没有权获得部分财产呢?个人认为当时的公证书很不规范,既没有写明赠与,也没明确是联合买房。所以哪里能证明我有部分继承权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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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涛 经纪人

    只要您父母有出资证明,您也还是可以享受到部分继承份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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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杰 经纪人

    如果像你说的产权人已经是你哥了,与继承顺序已经没有用了,而且你们当时的公证书也没有体现出你有份额,所以你很难拿到一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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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垒兵 经纪人

    是在公证处做过公证? 这个上面的内容只能证明你哥和你父母共同出资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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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杰 经纪人

    看你写的内容没有体现你的份额,也就是没有你的那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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