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主张房产权利

我奶自住楼房一居,是我婶单位分房时调给婶家的,租权记奶奶名下了,房改时以成本价我给奶奶出的购房款,并计算了爷奶工龄未告之其他家人并登记在奶奶名下。04年此房可上市出售时,未告知其他家人奶奶赠我,以买卖形式过户,并登在自己名下,未付款。仍由奶叔婶共同使用2010年奶因病去世,我与家人主张房权归我,叔婶及其家人不同意,请问我如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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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满立 经纪人

房款成本价是你出的,应该归你所属的,如果从法律上讲,他们是有权利共享产权的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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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各 经纪人

    你出的钱,产权现在在你名下,正常房子属于你的,但当时是分给你婶的适当给你婶家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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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霞 经纪人

    直接告就可以了,房子是你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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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茗源 经纪人

    房子在奶奶名下,奶奶又买卖过户给您,属于个人财产,建议找找专业的房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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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满立 经纪人

    房款成本价是你出的,应该归你所属的,如果从法律上讲,他们是有权利共享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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