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家庭买房纠纷
您好,我现在和我妈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他们的感情不是很好,最近他们要为我买房子,首付大概是父母一人一半(我爸妈都是自己挣钱自己用,父亲也没有为我交过学费等生活费用),但是房产证的名字却要求不写我的名字,我妈又比较弱势,请问从法律的角度上讲,以后如果他们感情决裂,会对我母亲有什么样的后果,我应不应该同意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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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房子是女儿的,她的妈妈当然有法定继承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如果房子是女儿的,她的妈妈当然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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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如果是您妈妈跟现任丈夫共同以您的名义出资买房,意味着父母对您的赠与,那么离婚后该房子仍然是属于您的;如果只是您妈妈单方面出资,则要考虑她丈夫是否愿意,否则会有财产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