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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种购房条件是否算首套房

我是上海人,老公是外地户口,目前有一套68平的小房子是以老公名义在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贷款也是以老公名字贷的商贷,但是后来跟老公结婚后作为参贷人帮老公用公积金还过贷款,如果我们把这条住房卖掉,我是否能够以个人名义当做首套房来购买新的住房?如果不卖的话,再买是否就肯定是二套房了?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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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昌金 经纪人

    现在上海购房政策是认房又认贷的,像你这种情况,买房还是算首套的,但是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你老公之前有过贷款,还掉了再贷,也算第二次贷款,是以贷款记录为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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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昌金 经纪人

    不能以个人的名字买,现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如果卖掉那套房子,再在上海买房,算首套,但是贷款是以第二套计算的,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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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卖与不卖都算二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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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利 经纪人

    如果不卖的话,肯定是二套房,因为首套二套的区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贷款方面以是否有购房贷款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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