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过户更名 >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为什么需要双方都到场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为什么需要双方都到场

我们协议离婚,房屋归我但房产证名是他的,我去房产办理过户,要求他必须到场,我们已离婚,并且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房子归我,双方都已经签了字,为什么还需要他到场1.见面很尴尬2.也有可能他不会来。请问专家我该怎么办?

全部8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岳勇 经纪人

    因为此套物业是你们婚前的共有财产,离婚后房子所有权归你但是产权没有变更,变更产权相当于将你前夫的一半财产卖给你,类似于上下家买卖上家不到场交易中心怎么可能给你变更产权呢!

  • 了解ta 头像
    王瑞瑞 经纪人

    本人必须要到场,除非有公证书。因为在目前产权还是他的。规定的产权本人要到的

  • 了解ta 头像
    吴晓玉 经纪人

    因为他毕竟还是产权人 所以过户还是必须他在厂 这是避免不了的

  • 了解ta 头像
    唐华冰 经纪人

    是的。。。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要到场的。。

  • 了解ta 头像
    庞志阳 经纪人

    是都必须到场的,你们虽然协议写的房子归你,但产权还是他的

  • 了解ta 头像
    龚箐 经纪人

    办理过户必须是双方都要到场签字的。既然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而且双方都签字确认房产归你了,你可以要求他必须到场的。他是无法拒绝你的要求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 了解ta 头像
    余荣贵 经纪人

    当然是要到场的了,房子是归你了,但在房产中心是归你老公的。

  • 了解ta 头像
    郭汝旺 经纪人

    需要全部到场的 不管是不是离婚了 他现在还是权利人

共 8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