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问题

三叔98年因欠债5000,把奶奶(爷爷已故)的房子的房产证抵债给债主。债主2000年搬迁交4万入住,至今已住十年之久。三叔房产证抵债的事奶奶其他四个子女不知道,如今奶奶已故,债主上门要求其他子女出示证明过户。债主的做法合法吗?三叔的做法合法吗?我们想收回房子,合法吗?该怎么做?请专业律师帮助解答下,万分感谢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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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明 经纪人

    债主的行为不合法,尤其是你三叔的行为更荒唐,法子是可以收回的,家里子女一致要求收回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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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红 经纪人

    你三叔的行为肯定剥夺了你们的继承权,债主也无权要求你们,因为那是他和你三叔的债权和其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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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成功 经纪人

    答:您三叔的做法不合理,债主的权利也收不到保障,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你们赢的机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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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亮 经纪人

    都不合法 因为当时没有经过家庭成员的商量和决定就把房子抵债了 请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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