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首付问题

在燕郊买了新房,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着首付是20%。已经履行。可是开发商现在又说政策变了,出台了新政策,要付50%的首付。我怎么办?现在想着不要这房子了。房子还没交呢。从银行办理了购房贷款,可是还没有下来呢。谢谢,请帮忙出下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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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龙 经纪人

如果是政策变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双方免责合同解约。

全部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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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贝 经纪人

    1种方案是不买这个房子,属于国家政策性变化的,自己有没有能力去支付变化后放款的,双方可以和平解约。另一种直接加首付买下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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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佩君 经纪人

    如果是不可抗力的因素,只能双方免责任解约,要不就按政策补齐剩下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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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江苏 经纪人

    因为您的房子已经签订合同,并且银行已经审批,只是贷款没有下来,如果说您现在不要这套房子,按照合同是要佩服违约金的。您说开发商要求您首付,您需要查询地方政策是否真的变动,如果变动的话,那么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如果只是开发商那的问题的话,您可以依据合同继续履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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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龙 经纪人

    如果是政策变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双方免责合同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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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晓楠 经纪人

    那您承担违约金就可以退房子了,现在确实要求首付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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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明亮 经纪人

    当初签协议怎么签的就怎么履行,政策变了 合同也不能作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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