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我可以要求她将房子还给我吗?

我可以要求她将房子还给我吗?

我有一套房约80平米,1993年交给我岳母看管,99年左右将房产证也交给她保管,2000年左右岳母做主将房子给我小姨子住,大概同年岳母替小姨子汇给我2万块钱,当时说是不让双方吃亏,并未说明钱的用途,(我认为是租金,房子一直就由小姨子住),2009年,岳母打电话给我,说小姨子已经买了房,准备将房子还给我,但过了约2个月,小姨子就向岳母提出,当时2万块钱是购房款,房子应该是她的,岳母由于各种原因,也证明说我当时同意将2万块钱卖给了她(我绝对没说),但没有任何书面证明,房产证还是我的名字,我现在想将房子收回,请问可以吗?

全部12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郭森 经纪人

    产权证上名字是你,本来你是产权人,把钱还了就可以了

  • 了解ta 头像
    李海永 经纪人

    只要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没有任何的问题

  • 了解ta 头像
    NULL. 经纪人

    当然可以,因为没有形成合同。她只能算是暂住

  • 了解ta 头像
    陈会丛 经纪人

    可以,因为房产证是你的名字,你也没有跟他签署任何的合同或条款,所以要回来没问题

  • 了解ta 头像
    孙盼盼 经纪人

    以房产证为主,房子还是你的名字就没什么问题,因为当初你岳母给你钱时也没有书面文件,都是口头的,你可以把原来得2万块还给你小姨子。

  • 了解ta 头像
    彭伟倬 经纪人

    房本是你的名字,当然是你的啦。她没有权利侵占您的房子。

  • 了解ta 头像
    谢雄伟 经纪人

    能收回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

  • 了解ta 头像
    李殿龙 经纪人

    当然可以了,现在的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到哪里都不怕,也没有书面的合同!

  • 了解ta 头像
    崔超 经纪人

    完全可以的,因为没人任何书面证明你当时把房子卖给他了,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你就是房子的所有人,有权处理房子的任何问题

  • 了解ta 头像
    陈明贵 经纪人

    可以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这房子还是你的,你猜是产权人

  • 了解ta 头像
    刘涛 经纪人

    房子本身就是你自己的,最多把当时的2万元还给你小姨子。

  • 了解ta 头像
    皮华兵 经纪人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应该没有问题.

共 1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