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办理房产证

2011年上半年于千灯房产中介签了合同,购买千灯镇动迁房一套,(购买的是中介公司老板的房子姓朱)当时签好合同并在律师那取得公证,付款357000元,余款24000元在交钥匙时付清。9月中旬物业已把钥匙发给业主,但朱没有及时通知我们,因我们之前就知道发钥匙的时间,在月底我们打电话给朱,他说刚取到钥匙。后来他就提及到,国家给他们的补贴少了一万元,说要用热水器(动迁房每户都安装好的热水器)来抵扣,就是让我们付他6500元,我们不同意,因为补贴和我们没有关系,而且这个热水器物业里并没有要求付这个款项,我们不答应付这个6500元,他就不给钥匙。请问律师他的河中做法我们要支付给他吗?我们怕4年以后办理房产证交割的时候,他又会变卦,我们要怎么去处理这件事。若是他现在不给钥匙,不给办理房产证,我们怎么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请律师帮忙解决一下,谢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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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凤波 经纪人

    你们做的是付款公正吧!!不然没产证是不可以做房产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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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志强 经纪人

    比较难搞的,起诉的话,时间也是比较长,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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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县江 经纪人

    你们当时不是签了合同,然后公证了吗,合同和公证书是有法律效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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