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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产生的纠纷

我家在七年前购买单位领导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是以四万元购买到的,因为领导说影响不好,本着对领导的信任,签了一份借租协议,费用四万,没有期限,但在签收条上写的是购房费用四万元,并且房产证给到了我们。在今年5月份,爸妈提出要求过户,领导推辞,这几天让证明人传话,说当初要的房价太低,不愿过户,请问如何协商较好。那位领导已经离开我们单位,但是证明人和领导关系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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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杰 经纪人

那好所有的证据就可以了 但是我估计你这种的话比较难要的回房子的 谢谢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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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具体要看对方的真实想法,如果他想反悔,那么只能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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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金 经纪人

    这样的情况比较麻烦,可以多收集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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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杰 经纪人

    那好所有的证据就可以了 但是我估计你这种的话比较难要的回房子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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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文进 经纪人

    没有足够的证明,这个事很难的,你们只是签的租赁合同,至于收条上写的购房费,他可以说是写错了等借口。要是证明人不帮你说话,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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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波 经纪人

    这个只好收集好所有有利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让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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