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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翻建房产证的办理

律师你好,现在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家的农村的房屋是1982年建成的,当时是三间房《即我家和我三叔家每人1.5间》在1990年三叔将他的所有部分卖给我家《签订了买卖协议,他没有提供给我家任何的房产证明》我家于2011年对房屋进行了翻建,现在想办理房产证。现在我家有的手续为《我家1.5房份的土地使用证,三叔家已丢失,两房均没有房照《有办理过,但已丢失》,买卖房屋的协议,土地所元有土地使用证的证明《两家的,即我父亲的名字和我三叔的名字》现在是否可以凭着这些手续直接去办理新翻建的房产证,还是需要先重新办理新的土地使用证与和名,然后再办理,请帮忙回复谢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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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广贤 经纪人

    要先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然后申请翻盖。好像规定了翻盖的面积不能大于多少的。要按规定来,这样产证才能顺利办理。否则,要多话很多冤枉钱,也不一定能给您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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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杰 经纪人

    要先去房管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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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 经纪人

    这个需要先去房管局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才好二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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