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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买卖过程中明确规定甲方负责过户并承担相关费用!但甲方借故反悔!乙方应该怎么办!

因甲承诺维修房屋.后只是草草应付了事.且在合约中未注明具体过户时间!现在甲方反悔愿过户!但不承担费用!乙方该怎么做?如果乙方以甲方拒绝过户和维修房屋为由向法院申请终止该房产买卖合同!并向甲方要求赔偿!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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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松 经纪人

可以的,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行使自己合法权益。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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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军 经纪人

    可以的 虽然合同上没注明,但是一般交房前这些都是甲方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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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洪领 经纪人

    如果有您们的协议是可以起诉他的,可以的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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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江 经纪人

    可以的,合同有规定的,或者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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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培红 经纪人

    在合同上有体现就按合同来办事,司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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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松 经纪人

    可以的,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诉,追究甲方违约责任。行使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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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磊 经纪人

    可以的,合同上面有规定的,你就可以依照合同办事,去起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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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恒兵 经纪人

    可以的,一切按合同来,可以找律师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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