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所有权问题

我家原有三处山林,其中两处在分家时是分在握与我一聋哑弟弟名下,弟弟归我管。在2009年山林重新登记时,我与我弟弟拥有的这两处山林在我家里都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登记在了我哥的名下。事后,我哥且不愿归还山林所有权。请问,负责登记山林的工作人员是否需要负未经核实,而造成的错误填写责任及作出赔偿?另外,我哥是否有权就此不归还山林所有权?我是否能直接将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和我哥进行公诉,要求作出山林所有权的归还及赔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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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翔飞 经纪人

    可以的 这是你可以行使的权利 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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