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

请问我姑姑的户口一直在我们家的情况下(属于公房)在2001年又成了他处公房的承租人,这种变更合法吗?户口不在里面如何能变更为承租人呢?现我家房屋面临拆迁,她又在里面瞎搅和,实在无奈,请各位大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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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常虎 经纪人

    公房是国家财产(或集体财产,本文仅指作为国家财产的公房),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权,和极其有限的处分权。而且公房承租人对于所承租的公房的权利也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转由其继承人享有,而只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转由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或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享有。公房承租人也不可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的处分。如果公房承租人以遗嘱的方式对所承租的公房作出实体上处分的,该处分属无权处分; 所以在有权限的公房管理单位给与认可之前,没有户口在公房里该承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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