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房基地产权纠纷

1999年经人担保,我把房基地产权证借给被告,并更成被告的名,因为他急于从单位领取房屋基金。事后被告没有给更回。现在已经不能更回了,所以我要求被告支付房款,不知道能成立吗?如能成立,房屋价格按什么时候的价格?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dc139412c470485f56d24dcef0af6db1/100x133.jpg
罗嘉伟 经纪人

过了法定追索期没有? 看一下你们当时签订的协议,上面注明着更名回你名下的追后日期。从哪个日期算起10年是刑事追索期,你可以告他诈骗。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杨天伟 经纪人

    看你们当时的协议了 要是现在给钱的话 按照当时的房价给 你不划算的 建议去现在和以前的中间值 都好接受

  • 了解ta 头像
    罗嘉伟 经纪人

    过了法定追索期没有? 看一下你们当时签订的协议,上面注明着更名回你名下的追后日期。从哪个日期算起10年是刑事追索期,你可以告他诈骗。

  • 了解ta 头像
    陈晓初 经纪人

    具体看会您们当时的协议书或者担保人及当时所约定的履行法律文件!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