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凭纠纷。

我跟房东签订了一份 2011年9月16日 到 2012年9月16日 为期1年的合同。 租金一月4500元 我先交一个季度的租金+5000元押金。5000元押金到期后是退给我的。但是到2011年12月20日的时候需要叫房租了。我拿不出钱,我要退租 我搬出来后 5000元押金当违约金赔偿给房东了。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全部1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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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振国 经纪人

    中途退房,押金不退,只要房东不起诉,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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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飞龙 经纪人

    只要签订的是建委的标准合同就不用再赔偿业主 你看下合同吧 当初为什么房主要五千的押金 其实这东西撕破脸皮就个押金钱 (前提是没损坏屋内设施)房主要是不错的话 押金还能退你 现在你只能认倒霉了 下次建议你再合同中写付款时间活点 或者和房主打个电话。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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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俊杰 经纪人

    这个不用担心,你违约已经把押金赔偿给业主了,没有存在别的责任,不过最好是把水电煤气等费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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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海振 经纪人

    您是没有任何法律纠纷的,如果他告你,你就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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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子猛 经纪人

    不用 主要看合同上的委培责任 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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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建 经纪人

    一般来讲是不用了,但要看你合同上是怎么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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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利波 经纪人

    您好,您已经承担了5000元的违约金,就不要承担别的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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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高磊 经纪人

    5000元押金已经算是给房东的损失了 不用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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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春光 经纪人

    不需要负责任 。因为你已经交了违约金了 。你的行为已经尽到了合同里的内容 ,所以没有违约责任 。有点也是很奇怪 ,为什么要收你5000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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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志 经纪人

    5000元押金就是赔付给业主的违约金,说以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除非你损坏了房屋的设施设备。给业主带来了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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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立峰 经纪人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已经出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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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健 经纪人

    不需要了。违约金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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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田 经纪人

    您好,不需要,您已经赔付业主5000元作为补偿了,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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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亮 经纪人

    没有违法 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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