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有一使用权房,承租人是他,我们都没在这个房子住过,我户口还没办好,如何继承?
产权房子里只有我老公一人户口(羽绒,女儿户口在婆婆那儿,我正在申报上海户口,请问我要怎样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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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有住房不存在继承问题,其次,如果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可以让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所以你女儿可以申请变更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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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法律,是否集体户口很重要
答: 现在宅基地的继承主要有四种情况出现,一个是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并且身份属于村里集体户口被继承人也愿意将宅基地给他,那么这个情况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基本都能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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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的使用权房购买者(承租人)去世后,无本地和校内户口的子女能继承吗?如能则应如何办理继承?——南京
答: 您好,理论上是不可以继承的,但由于各地管理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有可以继续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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