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确认 纠纷

所有权确认纠纷 ,99年时动迁分得一房屋,有4名动迁人员都享受了福利分房,当时面积不够我们出了2万元的费用增加的面的,现在的问题是 房屋中三人出了多处的面积的2万元的费用,以及房屋从使用权变成产权的4万元费用。房屋从搬入后第四人只居住过2年时间,其余时间失踪,有派出所证明,并且和房屋中得屋主母亲离婚,离婚时由于找不到该人,法院判决缺席离婚。现在房屋的第四人返回,要求拆分房屋,得到其一部分的权益。请问其所能享受到的是产权还是使用权,如何使房屋中的其他人利益损失减少到最少。另第四人还欠我母亲几万元债务,能否申请从其利益中扣除。现在房产产权证上只有3个人名字,没有第四人名字。 请律师指点迷津

全部1个回答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