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房产

我妈与第三任丈夫于92年结婚,其俩人合伙购买了一套房同住。〈我妈出资了三份之一的钱〉今年一月其丈夫死亡。我妈因身体不好,跟回我住,因经济困难,我想将其俩人的住房租出去,留下一个房间放其第三任丈夫的遗物,但其子女不同意。我有无权利租出?是否我妈能继承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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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宇 经纪人

除非你继父留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你母亲,又或者你继父的亲生子女放弃继承这套房子,因此你母亲想要出租此房,必须和其他继承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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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良宇 经纪人

    除非你继父留有遗嘱,将房子留给你母亲,又或者你继父的亲生子女放弃继承这套房子,因此你母亲想要出租此房,必须和其他继承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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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妃 经纪人

    您好,按照国家的继承法规定,您继父的房产,由您母亲与您和继父的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该房需要出租或者出售,都需要获得全部人的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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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扬 经纪人

    如果没有遗书,遗产继承人是全部直属关系的亲属,包括妻和子,除非子女放弃继承,要不然你妈妈不能继承全部遗产,你更没有权出租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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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德彪 经纪人

    您母亲是第一继承人,当然有权利出其进行出租了,但你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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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华锋 经纪人

    你是无权出租的,产权人不是你! 你妈不是唯一继承人,所以无法继承全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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