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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平分房产的要求合理吗?

老人2000年去逝后,子女五人商议老人房产折价一千元,我按大家要求付入老人账户,并有明确记载,其他遗产亦折价入账完毕,用于老人身后事。大家亲笔签署了由我继承的协议,但未公证。后有人认为房产折价太少,要求增加到两万元,我只同意一万,协商未果。鉴于我已同意增加到一万,大家协商同意一千元暂且退出老人账户,待确定后再缴纳,由于差距较大,折价款一直未能确定,并不配合过户。随着房价的暴涨,现有人以未付折价款为由企图否定协议并要求平分房产。请教律师: 一、完成付款及签署协议是否应当认定为遗产处理完毕,后出现的情况影响遗产处理结果吗?是不是一种反悔的行为?    二、大家同意折价款一千元暂且退出有证据可证实。协议是否还有效?他们平分房产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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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小涛 经纪人

第一,当时折价的一千元大家已经退出了,而且当时协议没有公正,所以这个协议可以说是完全无效的。所谓的反悔只是我们情理上的理解,在法律上是不存在这个环节的。 第二 你所说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法律程序来说的话,他们的要求其实是更算合理的。!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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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湘 经纪人

    协议一定是有效的。不过现在是和谐社会,您的付款又一直没到位,没有及时办理过户。不过真的官司打起来,也不一定是平分房产。所以,如果,确实是谈不妥,不如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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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小涛 经纪人

    第一,当时折价的一千元大家已经退出了,而且当时协议没有公正,所以这个协议可以说是完全无效的。所谓的反悔只是我们情理上的理解,在法律上是不存在这个环节的。 第二 你所说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的,按照法律程序来说的话,他们的要求其实是更算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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