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用过程损失问题
乙方租用了一套房子,合同书“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房屋使用期间,由于整个小区外部装修,并非乙方装修,一工人将房屋玻璃外层打碎。2.甲方房东未缴取暖费,导致供热设施被关闭。小区物业冬天暖气试水,将阀门打开,导致屋内漏水,造成地板受潮变型。请问:以上2项是否需要乙方承担责任?承担几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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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甲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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