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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用过程损失问题

乙方租用了一套房子,合同书“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房屋使用期间,由于整个小区外部装修,并非乙方装修,一工人将房屋玻璃外层打碎。2.甲方房东未缴取暖费,导致供热设施被关闭。小区物业冬天暖气试水,将阀门打开,导致屋内漏水,造成地板受潮变型。请问:以上2项是否需要乙方承担责任?承担几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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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您好,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甲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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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禾 经纪人

    第一个由工人的公司赔偿第二个由物业赔偿与乙方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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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乙方不需要承担责任,甲方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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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迎 经纪人

    乙方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因为这都不是认为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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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俊红 经纪人

    1,不需要乙方承担责任。2,也不需要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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