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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延期交工

我买的房子合同上是2009年12月31日交工,可到现在为止答复延期到9月30日,合同上关于赔付只说明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付,未写明是全款还是已交房款。我已交30%,可贷款已还一年半,房产公司全款的收据已开于我个人。请问有3个月的免责期一说吗?房产公司给我说到9月底我能拿到赔付款700多,这属于霸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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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87186e9f6b6c8ea0ebdf908d5a0bef08/450x597x0x1/100x133.jpg
陈有蒙 经纪人

这种情况肯定不合理的,赔偿肯定不止700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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