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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新婚姻法后的房产归属问题

本人目前在主城区有一套两室的房子,这套房间以前是按揭房,按揭人的名字是我,并且已经付完按揭.现在感觉两室小了,想换套三房的,但是手上钱不够,还是只能按揭,但我现在再贷的话就算二套房了,首付要70%,如果按揭写我爱人的名字的话,就算一套房,首付30%就可,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按揭人是我爱人的名字,房产证也是我爱人的名字.1:请问我爱人在按揭期或按揭完毕可以不通过我就可以单独卖房间吗?2:这套房的权益是我和我爱人一人一半吗?3:我可以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吗?什么时候可以加?加了名字后,以后再卖房就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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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俊 经纪人

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但是是夫妻共有财产,如家名字必须双方到场过户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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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泉超 经纪人

    二套首付是百分之六十,如果以你妻子的名义买,那么加不加你的名字都一样,都算夫妻共有财产,你妻子如果想私下卖掉这套房是卖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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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俊 经纪人

    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但是是夫妻共有财产,如家名字必须双方到场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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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亮 经纪人

    房产证是谁的房子就是谁的 但是出售的话必须两个人都要签字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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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超 经纪人

    这个加不加您的名字,买到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产权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以后进行买卖的话必须双方到场,或者拿上手写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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