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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和土地继承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独子,由于上学我的户口已转出农村,父亲已去世,母亲又再婚,并且将那位叔叔的户口签入我老家。现老家将开发,家里有父母共同所有的房屋和土地。想请问,一是:我和母亲共同证明房屋归我继承后(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如涉及开发征地赔偿的新房,可以办理属于我所有的房产证吗?二是:由于土地30年不变,我可以和母亲共同证明原属于父母所有的土地,归我个人所有吗?

全部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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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红洋 经纪人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们都属于合法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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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伟标 经纪人

    首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不可以办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房产证,应该是办理成你和你母亲的房产证;第二个问题是土地只能属于你和母亲二个人所有,不可以只归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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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运兵 经纪人

    你和母亲共有 但你的权份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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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宁 经纪人

    现在不管你是什么户口,你父亲的遗产都有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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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学文 经纪人

    这个要看当初给你叔,有没有签协议,或过户给他,如果没有,你还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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