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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人原因被调走合理吗

2007年9月和公司签定合同是在窗口做服务接待人员。之后因在办公室私人问题出现互相争执问题,公司决定把我调到施工部门去体力劳动。因工作问题无法胜任此工作。公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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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良才 经纪人

关于此事。我建议你去劳动局去反映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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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仕伟 经纪人

    关于你的这事,有合同规定的,是你公司现违反了合同的规定,你可以依合同法去劳动局投诉,要求履行合同的内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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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军 经纪人

    这个平台是询问房产信息的,问这个问题大部分都会说,社会现实,只能受了,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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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良才 经纪人

    关于此事。我建议你去劳动局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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