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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律师你好!本人持有一张父亲在1943年立的买卖合同,大意指某亲戚在1943年以300大洋典当一宅基地给我父亲,现在立字句双方的人都过逝了。问题是现在那个亲戚的后人持有1953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我现在还能通过法律来争取吗?如果能机会有多大呢~?望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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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瑞 经纪人

五十年代土地改革后,土地的归属性质已经改变,你的合同不可能实现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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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明瑞 经纪人

    五十年代土地改革后,土地的归属性质已经改变,你的合同不可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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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连峰 经纪人

    五十年代土地改革后,土地的归属性质已经改变,你的合同不可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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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伟 经纪人

    这个,只要他们给你300块钱房子就是人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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