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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在九江购房办理了公贷,年限为20年。自17年8月到了南昌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九江原单位公积金大概交到了7月,新单位在南昌已经开户缴纳公积金。请问,九江账….

15年在九江购房办理了公贷,年限为20年。自17年8月到了南昌的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九江原单位公积金大概交到了7月,新单位在南昌已经开户缴纳公积金。请问,九江账户里的余额能否提取或者转移到南昌的账户,九江的账户能否继续保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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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热心网友

    您好,在我市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未结清的公积金账户不能进行转移或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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