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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能否出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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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b 热心网友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不能将房屋转租的,如果转租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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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建设部的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一章第六条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根据这条规定,个人是不可以将共有房屋出租的公家将攻防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供房租给个人,每个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租赁关系,但建设部门有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是可以依据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以及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分析两项规定后一个规定对于出租公房问题有了适当的放松,但规定的原则是,如果个人将所租用的供房出租,前提条件是需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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