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

我现住宅的文字文件已丢失(政府也查不到),只有几十年前的灰界,2009年年初我建房,后面的邻居范某说我侵占了她的土地,双方都去政府取证,但双方相关证明文件都没有。我的宅基地是20几年前换置的冯老的土地,他依然健在,可以为我证明其土地面积和边界,但范某依然不承认灰界的有效性,她儿子和其家人还把我父亲打伤后逃逸,至今没有回去。请问我该怎么办?他儿子和其家人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7c24e1c852cb7ed3ffc8a37aeb73fef4/440x585x119x0/100x133.jpg
张振林 经纪人

有证明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出面协商调解,如果您想找他们赔偿的话,他们应该赔偿您父亲的医药费和务工费用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朱文辉 经纪人

    向法院申请赔偿医药费,在解决纠纷。

  • 了解ta 头像
    张振林 经纪人

    有证明的话可以找当地的村委会出面协商调解,如果您想找他们赔偿的话,他们应该赔偿您父亲的医药费和务工费用

  • 了解ta 头像
    王刘军 经纪人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 了解ta 头像
    宋学文 经纪人

    邻居间协商了,都是老宅子,不好办,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