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征地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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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你好,征收集体土地需要先办理农转用地审批手续,需要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需要履行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组织听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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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地球上,无论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都和土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土地自古以来就收到老百姓的重视,随着法治进程的规定,我国关于土地征收和征用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完善。那么企业征地有哪些手续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企业征地有哪些手续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省政府或其它有权批准的机关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预公告(在征地获批前)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4)发布后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征地调查(在征地获批前) (1)调查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 (2)调查内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3)确认调查结果。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调查结果。 3、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由地政部门负责实施。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5、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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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开发商还建房规则有那些?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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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柏庄春暖花开很多提问为什么不回复?有的提问为什么被删除?被开发商潜规则了吗?
答: 您好!因为很多提问都是一样的所有我们没有重复回答,并没有删除,我们作为网络媒体只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帮网友反映问题,作为开发商和业主沟通的传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