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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经适房管理办法不是这样操作的呀。哪个正确呀?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按照本条三款规定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人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这个怎么计算啊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汪家磊 经纪人

    第一个,经济适用房必须要有当地的工作证明才能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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