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使用】我司为省直驻蚌企业,员工有半数为蚌埠户籍且居于蚌埠,但公积金缴纳地为省直。依据目前蚌埠市政策必须缴纳地为蚌埠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受理省直
【省直公积金使用】我司为省直驻蚌企业,员工有半数为蚌埠户籍且居于蚌埠,但公积金缴纳地为省直。依据目前蚌埠市政策必须缴纳地为蚌埠才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不受理省直公积金异地贷款。请问贵处政策制定是否存在一刀切想象,望考虑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全部1个回答
-
因资金不足,我市自2019年2月1日起暂停异地缴存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