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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处理权

我和前夫离婚时有一套共有房屋,我把我分得一半由我儿子继承所有,另一半归我前夫由儿子继成。如前夫没有再婚死亡后,我是否有权处理房产,因孩子现只有15岁,虽判給他一直随我生活。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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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天宇 经纪人

    不可以的因为房子是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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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帅帅 经纪人

    不可以的,您前夫另一半的产权的继承人并非只有您儿子一个人所有,若要您儿子继承还需要和您前夫有关系的第一继承人去公正处做放弃继承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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