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的意思??

我租了一间房350一个月,一季一付。押金1000元。 口头答应他租一年, 租不满,就转租。 我租房时房东说给我们拿个电视和冰箱来, 但是合同上没有写有这两样东西,是他口头答应我们的, 等我住进去之后,他就耍赖不给了,还说合同上没有写。 我就想不租了,但是租赁期限是写的2008年7月1日—2012年7月1日。 我也帮他转租不了,住了一段时间发现这房子确实不值350. 请问租赁期限的意思是必须要租到这么长时间吗?? 我现在要走,找房东要押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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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冰 经纪人

合法的,他给你押金是人情不给是道理,房东有权没收押金。只能按合同约定

全部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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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军 经纪人

    你们的合同租赁期限是约定的,你走了他就可以不付押金给你但是多付的租金可以退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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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冰 经纪人

    合法的,他给你押金是人情不给是道理,房东有权没收押金。只能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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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光 经纪人

    这合同不一定合法的,你吓唬他,押金不全要回来也能要回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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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保军 经纪人

    租赁期限就是你签多长时间你就要住到那个时间,提前就你就属于违约 不支退你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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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燕淋 经纪人

    不合法的,他给你押金是人情不给是道理。你签了这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你不租就算是违约的,房东有权没收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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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杰 经纪人

    你租的肯定是二房东的房子 押金肯定没有了 吃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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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守垒 经纪人

    既然签了合同必须要租满合同签字后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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