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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后的房子买卖的问题:我爸在十几年前私下跟人家写了一张条,把房子给别人了,有法律效力吗?

事情是这样,我们家原来是平房,跟奶奶还有叔叔两家人住在一个院子里,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在九几年的时候拆迁(不是原地重建)分给我们家一套八十平米的楼房。当时我爸爸想做生意,为了借几万块钱就私下跟别人写了张条,把我们家房子给人家了(但是我妈不知情),分的这套房子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而且我找人查过,到现在这个房子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我们现在手里只有公安局开的一张从原地迁到分的房子的这个地方的证明,现在我们想把这个房子要回来,不知道可以吗?还有就是我爸当时给人家写的那张条有法律效力吗?要是去办理房产证的话,我们要收集那些资料呢。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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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需要你母亲以不知情为由,把你父亲一起做为被告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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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优 经纪人

    没有经过公证委托或有第三方人证明,很难起到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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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钱明 经纪人

    可以拿回,但是需要你母亲以不知情为由,把你父亲一起做为被告告上法庭通过法律途径把房子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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