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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提前退房该付多少违约金?

我租了一间门面房,签合同日期为2007年12月11号,合同上规定生效期限为2007年12月18号,租金为3700元月,押金为150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2008年1月11日退房。房东要求违约金按一月房租计算,生效日期按签合同日期计算。我们依口头约定付了7400元钱。但房东现在反悔了,说1500元也应该是他的。我们得付一个月房租,一个月罚金,一个月押金。请问这合理吗?如果要打官司,我们会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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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燕 经纪人

    一般来说,违约方只需要赔付一个月的房租作违约金。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应该退还,换句话说,如果租户违约,业主就不用退押金,但是剩余房租是要退的。除非合同上另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的执行。最好是友好协商,比如帮业主找下一任租户。为这几千块打官司,不划算的,诉讼费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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