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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后两个人之间重新签订的关于房子归属的协议有效吗?

您好,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正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昨天和业主去银行咨询了一下关于赎契和我将来的按揭贷款的事宜,银行说我们必须备齐相关资料、证件.可是当银行提出我在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原业主和其家属(妻子)要到场并签署一些文件,于是出现了下面的情况: 1.原业主于2001年购买了该物业,采用了抵押按揭贷款方式, 2.2003年7月,原业主和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对该物业归妻子所有, 3.2004年1月,原业主和前妻私下签定了一份协议书,规定由原业主给前妻共10万元,该物业重新归原业主所有(该份协议书上只有两个人的签名), 中介建议我们采取如下方法进行交易: 1.按原计划由我出资替原业主进行赎契 2.银行归还原业主房产证原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后,原业主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涂销、归档。 3.涂销、归档成功后,我和原业主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过户成功后,由本人拿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归还原业主剩下的购房费用。 像现在这样的情况进行交易可以吗?

全部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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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领华 经纪人

    可以,最好出一份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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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成飞 经纪人

    您好!这样的交易流程完全可以的!就是要把产权证变成业主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过户给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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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凡林 经纪人

    这个最好要出具一份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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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效军 经纪人

    可以,但是最好在你出资赎契的时候可以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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