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0年3月30号交了20%的购房首付,并签了购房合同,但是还没有签按揭贷款合同,4月21号开发商打电话来说由于新房贷政策的变化要求我们补交首付到30%才能贷款,由于我很难付够30%的首付,想退房。请问我退房算不算违约?请各高手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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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要看你合同上解除条款和违约责任。如果是合同是有写明因贷款政策影响不能购房的,可以解除合同或退房就没有问题了。
基本上一手发展商因贷款政策问题都可以申请退款的。
是可以的,不算违约;因为以你现在的情况根本就不符合你们所签合同资格,所以有权要求退款。希望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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