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贷款 > 北京贷款利率 > 1989年与人借款2000元,约定月息1.5分,约定了还款日期,逾期未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1989年与人借款2000元,约定月息1.5分,约定了还款日期,逾期未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到期后(1989年)债主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借款人无钱履行。1993年,借款人与其妻子离婚,1993年,法院下达了停止执行通知书(由于借款人不能偿清债务,尚欠2000元,本院停止此案执行)。05年债主申请借款人前妻为被执行人,要求偿还本息。 问:1,离婚时,约定了双方偿还债务的部分,前妻已偿还完自己的部分,此笔欠款不在前妻负责的范围内,是否仍需要承担责任。 2.08年一审、终审法院最终都已判决前妻偿还本金2000元,前妻当时已按时还了本金。为什么执行局还要多收前妻7000元利息?? 3,89年的法院民事调解书上明明裁定的月息为0.015%计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05年法院直接说是文字上有误,从新裁定月息按1.5%计算,这点程序上是否失误?这是100倍的差距呀!!! 4,如需承担责任,逾期利息应该怎样算?欠条上没有约定逾期利息,只有另一张限期还款凭条写了如果逾期未还,每天按总金额的10%罚款偿还,这句话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到底应该怎样计算逾期利息恰当?

采纳答案

了解ta https://pic1.ajkimg.com/display/anjuke/978d95cd472153349c41d824a294794b/422x562x40x37/100x133.jpg
秦跃 经纪人

有点复杂,建议去找个律师解决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管长雷 经纪人

    逾期一般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也可按双方约定

  • 了解ta 头像
    温长明 经纪人

    这是法律的范畴,安居客是针对解决房屋地产类的问题和纠纷的!

  • 了解ta 头像
    刘佳宾 经纪人

    这个事有点复杂、您还是找个律师或者别的部门去解决一下吧

  • 了解ta 头像
    秦跃 经纪人

    有点复杂,建议去找个律师解决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