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房产网 > 长春房产问答 > 长春交易过户 > 长春税费计算 > 关于首套房契税减免涉及的未婚证明问题

关于首套房契税减免涉及的未婚证明问题

我是2010年11月将户口迁回江北(以前是在学校)!买房后因为是首套房有契税减免的问题,房管局要求出具未婚证明,可是现在江北区民政局只能开从户口迁入的时候至今的未婚证明。房管局的说从法定结婚年龄(22岁)开始至今都得开未婚证明。请问,从法定结婚年龄(22岁)到2010年11月的未婚证明需要回到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吗?需要哪些资料呢?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因为学校在长春啊)谢谢!!

采纳答案

热心网友
* 热心网友

在你上学期间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就行了,可以委托别人开的。我们以前让客户开过单身证明,挺好开的。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宏延 经纪人

    本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照片到长春原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即可

  • 头像
    * 热心网友

    在你上学期间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就行了,可以委托别人开的。我们以前让客户开过单身证明,挺好开的。

共 3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