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买房 > 苏州买房风险 > 房子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房子的所有权到底归谁

刘律师,你好,我与2008年12月17日,卖了一套二手房给人家,当时我们双方到房产交易所签了买卖契约。买主凭买卖契约,到我们泗阳当地税务部门,缴纳了各种税收,并在房产管理处,作了变更登记。我想向您请教的是,为什么房产管理部门在没有我们卖方到场签字的情况下,和买方私下不通过我,就转移了房子的所有权呢?并且给买方发了新的房产证。难道买方只凭房屋买卖契约,就可以和房产管理处在没有卖方确认签字的情况下,就可以把房子过户吗?还有就是我觉得奇怪的是,泗阳县房产管理处大厅的人说,从去年什么时候开始,就已经停办房产过户手续了,既然停办了,房子为什么名字变更了?是不是泗阳现在只要有买卖契约,就可以不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吗?直接把名字改成买主,并发新的房产证吗?还是房产管理处的人滥用职权? 谢谢你的回答了!在线等!

全部4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李海青 经纪人

    你好,如果真如你说,那就是房产交易中心违规操作了,你可以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或走法律途径以维护你的合法权利

  • 了解ta 头像
    张雷雷 经纪人

    除非你做了委托公证 你不到场签字是不可以的

  • 了解ta 头像
    唐玉军 经纪人

    会不会是您做了什么公证委托之类的手续,如果是这样的话产权变更了也很正常的。

  • 了解ta 头像
    周翔飞 经纪人

    如果在你没到场签字的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推翻该合同和要求撤回房屋所有权证并追究相关部门的渎职

共 4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