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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购买商品房是楼梯房,未动工,过两年后,开发商要修成电梯房,要求业主加钱,这合理吗?

我三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一直未动工,每次到售楼中心问,每次都说快了,结果拖到现在.现在开发商又通知我去改签合同,说要修成电梯房,每平方加600元.我认为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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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现有法律一般都是要求有预售许可证才能卖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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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学健 经纪人

    不合理,你可以把你原来的合同拿出来,里面应该确定了房号和价格的了。 另外,现有法律一般都是要求有预售许可证才能卖房的,而有许可证之前必须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并且开工的,所以更改规划必须要通过已购业主的同意,不然就是单方面违约,碰到这种情况,规划局一般不同意更改的。 如果说卖给你之前还没预售许可证的话,你就可以去举报他,这个罚的蛮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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