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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本人经过中介公司租赁一套房子,6月20日签订的租房合同注明钱款交齐之日合同生效,并交了2000元订金给房东,合同注明7月1日后该订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房东。 6月21日,我对房屋不满意,想退订这个房子,并向中介和房东说明退订并要求退回房屋订金,理由是合同注明了钱款交齐之后合同才生效,因为我对房子不满意,没有交齐房租,而且也说明了7月1日之后订金才转为违约金,请问我的要求是否合法。 第二,租房合同注明合同签订之日,我给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1000元,合同签订之后,中介费不予退还,本人和房东的任何纠纷中介不承担责任,我觉得这个约定违反消费者权益,理应是合同生效之后,中介费不予退还,合同未生效说明中介服务未达成,中介公司的条款有不正当偏袒自己利益,推卸责任的嫌疑,我要求退还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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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花云 经纪人

    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前者,即视为虽未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是不管合同是否生效,该定金是不退还的,即属于你单方面违约,中介费以及定金不退还,如果是订金的话,该款项可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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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江山 经纪人

    关键问题: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是前者,即视为虽未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是不管合同是否生效,该定金是不退还的,即属于你单方面违约,中介费以及定金不退还,如果是订金的话,该款项可退还。一句话,冲动是魔鬼,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务必考虑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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