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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能争取最多的合法财产

我和丈夫是结婚时买的房子,首付款是丈夫借的公司的钱(当时我俩在同一单位上班),还有我的一小部分私房钱。剩余房款都是我和丈夫结婚后我俩挣的钱共同还的,每次都是我们把现金交给婆婆,通过婆婆还的款,也就是说收据上还款人都是写的婆婆的名字。另外,婚后丈夫对我说连买家具的钱都是借的个人的,于是我们除了还房款外,还还了好几万的个人借款(这部分借款都没有收据)。平时婆婆老说自己也拿出2万元还了账,但从还款金额上看,婆婆并没拿出过钱,她也没当我的面拿出过现金,而且我还怀疑除房款外的那些个人借款是婆婆谎报的。(补充:婆婆是离异家庭,平时没有任何收入)。而且,现在我们还欠一部分外债未还,房产证也没有办下来,只交了办房产证的费用,收据上户主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 现在我没有有利的证据证明当初还债的钱有我出的,因为每次我们都是把现金给婆婆,请问高人我有权分房产吗?我如何才能分得我应得的合法财产? 此外,我们有一个未满2周岁的女儿,请问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多谢指点!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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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小芳 经纪人

    您好,您们跟您婆婆是一起生活的,只要您可以证明您婆婆所有的生活消费都是依靠你们的,没有任何经济来源,那样就可以证明还贷是由您夫妻两人来供的,这是属于夫妻财产,夫妻财产离婚后是可以合法分割的。 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您要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可以比小孩在您老公那边过得更好,更主要的是孩子比较依赖您,那您这边的机会就会大一点!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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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翔飞 经纪人

    如果你婆婆拿不出证据表明房款是由他支付的,(没有经济收入来源).这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都是判给男方抚养,除非你能提供出证据证明男方有重大问题,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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