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两年,房子是我结婚三个月后我父母拿的全部首付款买的,房子在我名下,还款是两个人。在两年间房子增值十五万,如果现在离婚,按最新婚姻法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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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系一方父母出首付得,应将房产视为一方个人财产,房产的增值依附于所购房产产生,也应当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也就是向银行的借款应视为买房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婚后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都是夫妻的共同权益的付出,还贷的部分中包含对方一半的权益,离婚时一方要返还给对方。
婚后买的只能一人一半,详情问律师
答: 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怎么分,要看法院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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