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卖的房子,合同上的过户日期、腾房日期是6月3日之前,那么买家4月底贷款到账后一周是否可收房租
我所卖的房子,合同上的过户日期、腾房日期是6月3日之前,那么买家4月底贷款到账后一周是否可收房租(问题在于居间合同上没写)。我的上家他们腾房,是7月30日前腾房,房款到账后一周收房租没写。真是两边放宽苦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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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我不知道当时你的合同上市如何写的,但是合同上如果有6月3日之前交房,那么如果没有明确注明的情况下,你是不需要付房租的,贷款到账的日期跟交房时间没有冲突的地方,因为合同已经注明6月3日之前,只要你不超过6月3日久不算违约,也就不需支付房租,同理,你的上家在7月30日之前交房也不需支付房租,他只要不超过7月30号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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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可以收房的了,合同上约定的时间一般是最晚时间的,还有补充协议上一定有卖家收到全额钱款几日内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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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可以腾房的啊,把相关手续办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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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一切都要按合同的约定,若没有收租的约定,那就不能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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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ta
按理说房东收到全款租金就有下家来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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