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

购买的商品房,去年12月签订的意向合同,并交纳了首付,目前房子还没有竣工。现在售楼处催着去签正式合同,说如果不在两周内去售楼处签合同,原来的意向合同就作废,并且不退还首付款。意向合同上有提及不在规定期限内补交余款的,可以将原来的合同作废。但是并没有写名什么时间补交余款,请问他们有权利将合同作废并不退首付款么?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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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文来 经纪人

    没有合同作废和不退意向一说,不过您对房子满意的,还是签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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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没有权利。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向我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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